归纳论证法是论证两大基本方法中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
它通过许多个别的事例或分论点,然后归纳出它们所共有的特性,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
归纳法可以先举事例再归纳结论,也可以先提出结论再举例加以证明。
前者即通常所说之归纳法,后者称为例证法。
例证法就是一种用个别、典型的具体事例实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
也叫事实论证。
归纳法和演绎法作为论证的两种基本形式,其最大区别就在于结论的真。
演绎法只要前提为真,合理演绎,结论就为真。
归纳法则不一定,归纳法不能保证前提为真,结论也一定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