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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在工伤报销后申请么
时间:2025-05-12 12:09:38
答案

能。

1、工伤伤残判定后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在伤残判定结束后,就能够申请领取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

(二)住院伙食补贴费;

(三)到兼顾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花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八)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

(九)劳动本领判定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金过了法定退休三年还能追讨吗
答案

根据中国劳动法,一次性伤残就业金的追讨期限为5年。如果您的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已经过了法定退休三年,仍然可以追讨。但是,请注意,追讨期限是有限制的,建议您尽快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公司账上取出需不需要交税
答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否需要交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这笔补助金是纯粹的伤残补助金,是为了补偿员工的受伤造成的损失和伤残。这种补助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便是从公司账上取出来。

但是,如果这笔补助金包含除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其他补偿金,例如工资、奖金、补贴等,那么这些补偿金部分就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此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及时缴纳。

总之,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纯粹的伤残补助金,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其中包含除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其他补偿金,则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建议您及时咨询关税务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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