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1.一个中国。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2.两制并存。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3.高度自治。
统一后可以享有除国防和外交外,其他事务高度自治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
4.和平谈判。
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