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杭州生育险从怀孕开始交是可以用的。
根据杭州市的相关政策,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包括孕期和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其生育保险待遇按照规定予以享受。具体来说,怀孕期间的女性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产检费用报销:怀孕期间进行产前检查、B超等项目的费用,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2.分娩费用报销:分娩费用(包括顺产和剖腹产)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职工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4.休产假待遇: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及产后休假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待遇和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怀孕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详细的生育保险待遇及办理流程。
在杭州,生育险一般不需要结婚证。但在享受生育津贴、享受产假、享受生育医疗服务等相关待遇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社保卡。
2. 计划生育证明:包括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3. 婴儿出生证明:如生育二孩,还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4. 住院分娩记录和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