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因为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管理机关负责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档案管理机关未及时收到档案材料,对其造成的损失由机关承担。
3、如果原单位不给补材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原单位侵犯自己的档案权益,要求原单位给予理赔。
同时,也可以向档案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档案管理机关有权强制要求原单位提供档案材料。
如果档案缺少调动材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到原单位查询原始档案。可以查询调动审批表、工资介绍信、组织介绍信等,这些材料是证明员工工作调动的重要凭证。
到档案局或档案馆查询原来的调令文件。查到后,相关部门会复印、盖章,具有同等效力,人社部门也应该是承认的。
如果原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尝试联系当地人事部门或者劳动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指导。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机构,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上述措施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合法、公正、公平地处理问题。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避免因个人行为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需要及时咨询档案管理部门,了解档案缺失的具体材料内容和数量。
2、原单位不给补材料可能是因为其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缺失的材料与原单位的合同或规定有关。
可以尽量协商解决,也可以咨询一些法律机构。
3、如果以上办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尝试重新构建材料,例如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证明或相关证件等。
4、最终,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