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损耗的会计处理是销售商品是有形损耗,则应该交纳增值税;销售商品是无形损耗,则记录为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销售商品损耗指企业的商品和物资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发生定额内的损耗、自然损耗、经批准的非责任事故或非自然损耗造成的超定额损耗,以及易碎品的伤损破碎损失等。
销售商品损耗不包括由于责任事故、商品被盗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销售商品损耗指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商品总价值的损失,销售商品损耗可以分为有形与无形两方面。
销售方承担的销售货物运杂费,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卖方要将货物运往买方所在地,于是就产生了中间的运费与其它一些小费用。
这些费用就统称为运杂费。
运杂费的账务处理,首先由购销双方协议由谁负担,然后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入不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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