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病办理后是可以取消的。
如果一个患者办理了特殊病种的医疗报销手续,之后经过二甲医院以上的三个专家诊断确定,特殊病症已经临床治愈,且患者自己同意取消这种特殊病种的治疗过程,那么可以由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说明其特病已被临床治愈,并要求取消特种病的治疗过程。患者可以拿着这一证明到医保局去申请取消特病的治疗手续。
但请注意,特病历史记录是无法撤销的,因为这些记录对于以后可能出现的事故查询和隐私权限的处理都是必要的。如果当事人想要证明自己已经恢复正常,不再需要特病待遇,可以通过新的诊断证明与前边的病例记录对照来判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标准可能因当地政策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特病患者就医时,原则上根据患者的居住地,就近就可以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和一所一级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定点医疗的机构。
如果有重大疾病的患者,可以换一所室内的三甲医院。当然如果特殊疾病比较多,有三种以上的还可以甄选一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