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出生证、户口本和深圳市居住证。
2.住房资料、若为租房,需要租赁所的缴费单据。
3.就业登记表或社保证明。
4.深圳住地街道办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需要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不需要额外的费用,缴纳学费以及校服的费用即可。
在办理子女入学登记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2.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3.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预防接种证明。
1.需要满足学籍、社保、居住证都要满三年;
2.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机关领取的居住证明;
3.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相关政策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不能填报一、二批普通高中志愿。
各县的具体报考条件,由各县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作出具体规定;
4.应届生持中考成绩单、户口、照片等,往届生持初中毕业证、户口、照片等到市招办报名。
所有报名者不再单独考试,只按中考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