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单位是企业,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应当分以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乡镇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预算。
3.负责和协助负责上级政府直接面向农民的各项补贴性资金的核实、管理和发放,负责或协助负责乡镇范围内农村低保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安排、核实、管理和发放,加强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折通”管理和中国农民网维护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4.负责有关管理制度赋予的上级下达的新农村建设、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桥建设、河道清淤、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5.负责征收乡镇范围内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负责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乡镇股权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协助国、地税部门征收有关税收。
受政府委托负责或协助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自愿缴纳部分)的代收及其他相关工作。
财政拨款收入的借贷分录具体的填制为:
1.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为其他应收款和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为递延收益科目;
2.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为营业外收入和管理费用等科目;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为其他应收款和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为递延收益科目;
4.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为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5.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为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为营业外收入和管理费用等科目;
6.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为本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为银行存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