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是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是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之后。
1.各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成之后,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3.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验收程序: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填写意见并签名。
合格标准: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齐全。
3.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电梯、行吊、锅炉等设备安装及消防系统已经地方技术监督局、消防局或军区锅检所等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使用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