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医保门诊统筹的规定,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就诊时携带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诊结束后,医院会提供一份门诊费用明细,包括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
然后,携带明细和医保卡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医保窗口会核对费用明细和医保政策,确认符合报销条件后,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将直接打入个人医保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费用可能需要先自费支付,然后再进行报销。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市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一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累计超过8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予以报销(一级60%、二级55%、三级5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是产前检查相关项目在报销政策范围内的项目可以以纳入报销基数;
三是报销时,参保人员凭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诊所及药店暂未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