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避免产生的,而非主观臆测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谨慎的,合理的措施;?
4.必须是属非常性质的损失。
二、共同海损的含义: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并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这种损失和费用称为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