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使,在明代为卫所一级最高军事长官,秩正三品,其统辖的人数在现在相当于旅长一级。
卫所制:一般以5600人为1卫,设指挥使等官;每卫下辖5个千户所,以1120人为1个千户所,设千户等官;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以112人为1个百户所,设百户等官;每百户辖两总旗,各50人,总旗下辖10小旗,每小旗10人。
<明朝户部尚书:方岳贡,夏原吉,傅颐,胡富,林熙春,马森,曾怀,龚彝,李汝华,林聪,吴岳,倪元璐,李敏,谭大初,王好问,吕昶,杨一清,刘中敷,张廷纶,毕自严,赵勉,陈蕖,钟祥人,郭允道,曹邦辅,蒋德?,王杲,王佐,郑纪,周嘉谟,张凤,黄淮,秦宏,孙交,袁可立,沈廷扬追赠等。
户部尚书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明代为正二品,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政务,职责多有交叉。
明朝在省一级设立了“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为按察使,为正三品。
该机构的职能是司法和监察。
1.监察负责监督官员的业绩以及贪腐情况,可检举属地的各级官员。
但对于官员的监察,按察使只有检举权,没有处置权和重新任命的权利。
2.司法明朝只在省一级设立了按察使司,虽下面有分巡的官员,但真正审理案件的是县一级的县令。
稍微大一点的案件需上报到按察使司审批,但更大的案件需上报到刑部批准。
按察使司只能审批涉及到“徒刑”以下的案件,古代的徒刑就是流放,凡涉及到流放及以上罪责的案件则需报刑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