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船税是由政府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和船舶所有人按照一定标准征收的一种税费。
这项税费的征收目的是为了筹集国家的财政收入,并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数量,同时也可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车船税的具体征收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来说,车船税的金额取决于车辆或船只的排量、使用年限和购置价格等因素。
缴纳车船税可以通过银行等渠道进行,一般是按年度计算和缴纳的。
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中制定了使用牌照税,同年9月,政务院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改名为车船使用牌照税。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将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入工商税。自此以后,车船使用牌照税只对个人外侨征收,近年来,随着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车船数量的增多,为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适当地筹集建设资金,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确定全面征收此税,并名为车辆使用税,但并未立即开征。
原因:京藏高速公路是连接中国首都北京和西藏拉萨的重要高速公路,全长3737公里,其中大部分都是双向六车道,车道最多的路段长达800多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