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讨债人真诚的协商一下,增取人家的谅解并拿出具体的还款计划。必定是你欠人家的钱。如果讨债人不同意,那你只有报警处理了。
用还。欠债无论多少年债务人都要还款。欠钱三十年超过了即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单位获得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抗辩权,并不意味着不用还,其单位债权人依然有权利追讨债款。
所以欠单位钱不管是多长时间都是需要还的,欠钱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形成的债务法律关系。
是不免费的,因为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对于任何一个咨询的客户都是需要收取咨询费用的,最低是一百元,根据案件不同价格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