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师教学技能的含义。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依据教学理论,运用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等,使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并受到思想教育等所采用的一系列教学行为方式。
二、教师教学技能分类。
1.基本教学技能:语言技能,板书技能,教态变化技能,演示技能和讲解技能。
2.调控教学过程的技能:导入技能,提问技能,反馈强化技能,结束技能和教学组织技能。
教师普岗考试属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普岗教师指的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普通岗位教师,普岗教师不限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到大学都有。
普岗教师招聘可以由学校自主招聘或由地方人事局、教育局招聘,很多地方可以纳入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普岗教师的工资主要由地方财政拨款,普岗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教师核心的职业素养是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的核心任务是必须紧扣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在以知识为本位的教育模式中,对于教师来说,衡量他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学生是否学会了所规定的知识;对于学生来说,在整个的教学过程中,它所能学会的,只是知识。
因此,如何有效地获得、辨别、评价、选择和使用这些大量的、唾手可得的资料和信息,乃是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种现实使基础教育及教师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在教育教学的全部过程中,教师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是使学生“学会学习 ”。
教师的工作要从“教会知识”转变到使学生“学会学习”。
教师的工作要使学生变“接受”为“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