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统筹需要以下证件:
1. 身份证:办理任何医保业务都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有效的外国护照和在华居留许可证。
2. 社保卡:社保卡是医保结算的凭证,新办卡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3. 户口本:办理统筹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主要用于确认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
4. 申请表格:办理统筹需要填写一份医保申请表格,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医疗费用报销等详细信息。
个人办理统筹应先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非农业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所加盖公章的灵活就业认定表,到市社保局公司代缴费窗口办理登记交费
根据《民法典》,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