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当然需要告诉其他股东! 公司所有股东只要完成出资以后,就等于该出资的钱归公司了!如果公司要对外投资,就应该由公司决定!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该笔投资需要经过股东会,也召开股东会;如果该笔投资金额小,只需要经过董事会,也需要董事会进行决议。
1、股东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金额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数额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体来看是利好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