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即为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招聘对象条件: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