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采用单独记分的方式,每张试卷的分值与其它试卷无关。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务实和法律职业道德。
考试科目为四科分别为综合知识试题、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试题、民商事法律制度试题、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600分。
考一次,每年的9月份考试,每次考四科,共考两天。
1.第一卷考察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
3.第三卷考察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前三卷都是选择题,每卷100道,共300道,题型有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题;
4.第四卷考察的内容为综合主观题,题型有简答、案例分析和论述,有时会有法律文书。
偏重于对实体法如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行政法。
司法考试14部门法可以归纳划分为三类:理论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职业道德、三国法,以理解为主。
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仲裁法,以识记为主。
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理解和识记并重。
;司法考试主要是刑诉、民诉、行政法为主干知识考点尤为重要,考试分三卷进行,试卷一考察科目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考察科目有《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考察科目有《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