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主要负责皇族的户口,维系皇族血脉的纯正,管理皇族的事情,服务对象是皇室家族。
元末明初,1370年,置大宗正院 1389年,改称宗人府。
其长官为宗人令,此职为亲王担任。
但后来宗人府又归于礼部管理。
清朝宗人府沿袭明制,设于1652年。
长官改称宗令,由亲王或郡王内选充。
宗令以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府丞、堂主事等官职。
清代宗人府位居内阁、六部之上,以抬高皇族成员的身份。
1.审理宗室户婚田土案件:由宗人府会户部审理。
2.审理宗室人命斗讼案件:由宗人府会刑部审理。
3.审理觉罗户婚田土案件:由户部会宗人府审理。
4.审理觉罗人命斗讼案件:由刑部会宗人府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