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销售者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有关信息,并履行交付等义务,在交付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合格证明。
如果快递公司将货物放到驿站,而不是将货物直接交到消费者手中,可能影响消费者收货体验,也有可能造成货品的损坏等问题,因此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快递十天不取,在这个快递点是不是第一次拿快递或者说他们认不认识你,如果他们认识你的话,他们可能会自动帮你签收了,另外你如果是以前没有在这个快递站拿过快递,而是第一次寄邮寄到这个快递站的话,他们可能会一直跟你联络,让你去拿快递,如果你一直不拿的话应该会原路给你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