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深圳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属于不同的医保制度,具有不同的参保对象和参保条件。
深圳职工医保是为深圳市在职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障制度,只能由在职职工自己参加,不能代替家人参加城乡医保。
如果家人需要参加城乡医保,需要按照城乡医保的相关规定进行参保手续办理。
深圳职工医保是深圳市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医疗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
而城乡医保是针对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
1.最低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2.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应该是在重新续交的次月生效。 医保断交有如下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