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二级建造师报名时专业年限一栏填写错误,可以自己进行修改,修改好重新保存和打印表格。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1.二级建造师考过后应及时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是3年,没有及时进行注册,超过了三年,再次进行注册时必须提供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若三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则二级建造师过期,即作废。
3.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若需继续执业,则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4.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