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指法律,是处理政事的基本。
势,指势力,是君主的政权、权威,即权威。
术,指战术,是君主控御群臣的工具。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
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
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
教育思想:是一批主张“变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
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
教育主张: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
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与其他诸子百家主要研究的哲学及宗教不同,法家的研究范围属于社会科学。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士?、子产、李悝、吴起、申不害、慎到、商鞅、韩非、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张璁、张居正、严复、梁启超、陈天一等。
主张社会变革、强化法制。
根据中国历史划分的法家理论,主要发展为春秋诸侯国在私有产权下的市场经济和重商主义理论,以管仲为代表。
和战国秦汉的君主制中央集权国家下的国有制计划经济理论,以商鞅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