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一般认为是在国民党中央作出决议之后,其实,“国父”这个称呼可以再前溯十五年,1928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病逝北京,悼念文章布满各地报章,有卢绍稷者,发表了《东西两国父》一文,就已提出了“国父”的尊称,内中大旨为:华盛顿血战七年,赢得美国独立,被美国民众尊为国父,孙中山与华盛顿同为革命领袖,华盛顿为独立而争,先生为三民主义而斗,四十年如一日,几死者十余次,其精神、毅力、功绩,较华氏有过之而无不及,理所当然应尊为国父。
尊称孙中山为“国父”,在孙中山逝世不久即逐渐成为民间的通称。
孙中山逝世后,各界送来的挽联悼词中,有好些尊称孙中山为“国父”,如《民国周刊》同仁的挽联:“国父云亡,白叟黄童齐下泪;邦人多难,凄风惨雨浩伤情。
”其后,在口头或文字上尊称孙中山为国父者更屡见不鲜。
据查,最早在报刊上称孙中山为“国父”的是卢绍稷在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后不久写的《东西两国父》一文,文中说:“孙先生为三民主义而斗。
四十年如一日,几死者十余次,其精神毅力、功绩,较之华氏有过之而无不及,理所当然应为国父”。
台湾人是否有资格参加大陆的公务员考试,关键是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只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才可以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