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0212民诉前调”是指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进行的一起民事诉讼前的调解案件的编号。民事诉讼前的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
这种调解方式有助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诉讼程序的繁琐和费用。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依法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并终结诉讼程序。
因此,民事诉讼前的调解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
读音为liè,古同“埒”。
基本字义
a.界限:边际 ;b.山上的流水。
古籍解释
<1 浙1613早稻常规种具有矮秆、耐倒伏、抗倒伏、早熟、高产等特点。
2 它的矮秆特性使得稻穗坚实,不容易倒伏;抗倒伏和早熟,则能够使得稻米能够在时间和质量上得到保障。
3 此外,它的高产性能也是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是农业生产中的佳作之一。
因此,可以说浙1613早稻常规种具有不俗的综合优势,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