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字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 据此,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
对账的概念: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为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可靠,对账簿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的工作。
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对账的目的:其目的是防止和避免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差错,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账证核对:账证核对应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中的各项经济业务核对其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会计科目是否正确。
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可逐笔核对,也可抽查核对。
如发现有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依据,,直至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
二、账账核对:账账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检查总分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有差错。
可以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检查,如果借贷双方金额试算平衡,一般说来没有错误,如果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则说明记账有错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2.检查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记录是否有差错。
三、账实核对:账实核对要求账簿记录余额与各项财产物资和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实存数核对相符。
核对的方法是财产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