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了十年社保后辞职,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不过,具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和标准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规定的影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如果公司在您工作期间没有为您缴纳公积金,您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沟通或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了解为什么没有为您缴纳公积金,并要求他们补交您应该享有的公积金。如果公司同意补交,您可以与他们协商具体的补交细节和时间表。
如果公司拒绝为您补交公积金,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公积金,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总之,您可以与公司沟通并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您也可以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和法规,以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在上海交了半年的社保,然后辞职了,您需要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您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您下一份工作的社保账户上,以确保您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1. 在离职后,您需要向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您在该单位的社保账户。
2. 在申请注销社保账户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离职证明等材料。
3. 注销成功后,您需要到您下一份工作的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您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的单位的社保账户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操作流程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办理。建议您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前,先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和操作流程,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