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承载着国家尊严与国格,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虽然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着高业载体,但不能用于商业广告行为或商标用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如果把国旗作为商业用途,情节严重者,应受到治安处罚。
鲜血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三比二。
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是一名来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取得胜利,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1949年7月发出了征集国旗图案的通告,曾联松设计并提交了他的国旗样稿。
在2992幅应征国旗图案中,曾联松的设计被选入38幅候选草图。
经过多次讨论和少量修改,他的设计被选为了新政权的国旗。
原因:
2.国家旗帜在世界各国都有法律文书进行保护。
是一种国家人民必须尊重的精神财务
3.制作带有国家旗帜等图形图案的手工制品在境外相关国家销售中也可能受到起诉。
4.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