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位于广西中部。
上林县属桂中南山区,西部多山,东南部多丘陵和平地,山脉多呈西北至东南走向,整个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处低纬,北回归线横贯县境中部,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湿润温和,夏长冬短。
截至2015年,上林县下辖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白圩镇、三里镇、乔贤镇、西燕镇等7个镇和澄泰乡、木山乡、塘红乡、镇圩瑶族乡等4个乡,县政府驻大丰镇明山路116号。
候国。三国时期,莲花地域属安成郡。280年(晋太康元年)分永新县设广兴县。属庐陵郡。589年(隋开皇九年),废广兴县并入安丰县(后改称泰和县)。622年(唐武德五年),复置广兴县。625年(唐武德八年),废广兴县并入太和县。657年(唐显庆二年),置永新县,其辖境包括原析置广兴县地。1743年(清朝乾隆八年)析永新县二十个都、安福县十二个都置莲花厅,县治莲花桥(今琴亭镇)。属吉安府。
1912年(民国二年)改厅为县,莲花县正式得名。属庐陵道。1925年(民国十五年)废道,直属江西省。1926年(民国十六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在莲花县成立工农兵政府。1927年(民国十七年)8月1日发生的南昌起义引发国共十年内战。共产党随后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含莲花县)。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属江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9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管辖全境,属吉安专区。1968年属井冈山地区。1979年属吉安地区。1992年6月2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吉安地区的莲花县划归萍乡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