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
为在提前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
2.报考条件 。
政治历史清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军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气质和健康的体魄,符合军校招生体检标准。
3.招生办法 。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体检和面试合格者,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享受待遇 。
凡被录取的学员,入学后在3个月内经复查合格,由学校与学员本人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5.毕业分配 。
学员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