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书面承诺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2.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受理。
3.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新引进博士人才的生活补贴申领条件(15个工作日完成)。
4.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新引进博士人才,于次月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20个工作日完成)。
温馨提示: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深圳市教育局每年会发布学历补贴的申请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补贴。
申请条件包括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在深圳市参加过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补贴申报时间: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3、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补贴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申请网站:
学生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
(https://www.gdzwfw.gov.cn/)
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在线申办”,按要求注册、核对、填写相关信息后, 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