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营业外收入不为最基本的收入来源。
1.营业利润是企业最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企业一定时期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已对营业利润进行了调整,将投资收益调入营业利润,同时取消了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的提法,补贴收入被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利润减营业外收支调整即得到利润总额;
2.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附加费返还等。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以及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
两者的区别为:其他业务收入是从事可以进行附带经营的业务后取得的,而营业外收入是不能作为一项业务来经营的。
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本年利润是一个汇总类账户。
其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