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的罪名列举如下: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遗弃武器装备罪。
10.遗失武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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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弃伤病军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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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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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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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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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丢失枪支不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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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一、具体视情况而定:故意和过失犯罪主要是从主观过错的角度分类,作为和不作为主要是从犯罪人本身的行为的主动与否进行分类,两者是可能存在交叉,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
二、不作为犯罪包括以下三种:
1.纯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
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
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
2.不纯正不作为犯(不真正不作为犯):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等;
3.混合不作为犯: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一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