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1、财产权;2、劳动权;3、休息权;4、继承权;5、物质帮助权;6、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权。
其含义等同于经济地图,是反映工业、农业、商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社会经济现象的分布、状态和相互关系以及变化规律的专题地图。
它由很多部分组成:地区经济图;全国资源分布图 ;各省经济发展图等等与社会经济关有的一些列分布图。
按地图内容可分为综合经济地图和部门经济地图两类。
社会经济权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权利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
社会经济权: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公民的社会经济基本权利是中国宪法学者依据宪法文本的规定所作的解释学分类,它大体包括了公民的财产权、生存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等具体权利。
生存权: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权利。
它不仅指个人的生命在生理意义上得到延续的权利,而且指一个国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会意义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权利;不仅包含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凌辱,还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财产不遭掠夺、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