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1.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地处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17号,是全国药学院四强之一;华西药学院前身为华西协合大学理学院药学系,创建于1918年,是我国最早的全日制本科高等药学院系之一;2000年10月,原华西医科大学与四川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四川大学,随之更名为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
2.北京大学药学院:始建于1941年,原名为北京大学中药研究所,1943年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设本草专业和制药专业,2000年4月原北京医科大学和北京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随之更名为北京大学药学院;
3.山东大学药学院: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前身为始建于1920年的齐鲁大学药科,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高等药学专业院校之一,历经几度调整和变迁,1971年山东医学院药学系恢复招生,2000年7月,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山东大学。
1.基本要求在40岁以下,具有高等医药学校药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工作1年以上)。
身体健康,有心理及身体疾病不适宜培训者不可报名,一旦发现取消培训资格。
2.考勤及休假要求。
如遇特殊情况休假超过10天,需学员所在医院的科主任出具书面请假报告。
学员需保证充分的培训时间,在培训期间不允许休产假、参加各种考试及我基地规定外的其他培训,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
3.能力要求。
4.文章要求。
学员培训期间需完成一篇核心期刊文章,文体不限。
不完成者不予发放岗位培训证书。
5.工作要求。
除培训计划外,学员需参与盘点、处方点评、抗菌药物监测、不良反应上报、医嘱审核、用药教育及相关临床药学科研工作。
已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者优先。
6.其他要求。
参加培训需得到所在医院药剂科主任推荐,并获原单位批准,入学时需持加盖红章的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