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外地公司购买天津市商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天津设有实际经营场所并注册1年以上、在天津纳税3年以上、购房者本人或其夫妻在天津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2年以上、购房者及其核心员工在天津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5年以上、购房者无住房安置或住房面积不足的情况下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因此,在天津购房对外地公司有限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购买。
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这不仅得再多缴一次税,而且依然得符合外地人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购房条件。
以公司名义购房,房产就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
另外,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也有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
核准公司名称:需要确定分公司名称,并且需要预先核名,核名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步骤。
提交材料: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并上传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信息等材料。
审批: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一般会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刻制印章: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指定地点刻制分公司印章。
税务登记: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完成相关税种和票种的核定。
社保开户:需要开设分公司的社保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