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进步思想与以往儒学继承的地方:他们生活在明末清初,目睹了明朝的灭亡,经历了抗清斗争的失败,感受了社会的动乱和危机,这就促使知识分子对社会制度和与此相应的意识形态(程朱理学)进行反思和批判。
顾炎武批判道学脱离实际的学风,主张发挥孔子的“博学于文,行已有耻”的积极思想,提倡到实践中求真知。
王夫之从哲学的层面批判理学所谓万物只是一个天理及其在内心求“理”的认识论,建立起“天下惟器”的唯物主义体系。
顾炎武、王夫之都主张文人多研究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现实问题,反对空谈。
演变如下:
1.明朝。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和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可以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生依附关系也有所松弛。
2.清朝。
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一上台就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样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明清有如下的进步思想家,
1.李贽,字宏甫,号卓吾,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2.黄宗羲,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蓝水渔人等,学者称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
3.顾炎武,明朝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千灯镇人,字忠清,明末清初的杰出的思想家,经学家,史地学家和音韵学家,学问渊博,于国家典制,郡邑掌故,天文仪象,河漕,兵农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晚年治经重考证,开清代朴学风气;
4.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人,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