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一个科目没有通过,前面的科目也必须重考。
注:每个考试科目有五次机会,如果机会用完后,考试没有通过,则前面的考试成绩全部取消。
驾照考试准则:
1.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
2.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
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3.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4.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驾校考试C1又称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
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
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如果已经报名并且参加了理论考试,学员本人的考试信息都会保存到档案内,就必须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车管所查询办理注销学车信息,不注销档案如果想再次参加驾驶证考试就会无法报考。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