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理论考试考试要求: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5.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
6.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7.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有规定时间,但是没有固定时间。
一、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四项考试,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 其考试有利于大众安全。
二、驾驶证理论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分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
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系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 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4.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驾驶证: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它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