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图形商标。
2.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
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3.一般情况,单个字母或数字由于缺乏显著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采取审查制度的国家都是不能注册的。
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者数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标。
4.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之间可以互为组合,文字的组合可以使用有含义的词语,也可是生造的无任何含义的词语。
5.我国审查商标时,除汉字和英文文字构成的商标是按照文字的含义直接检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划分图形要素分类后,作为图形来进行检索的。
6.除汉字,汉语拼音,英文及英文字母外,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国外文字及字母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附加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
2.到工商局登记注册时所需要的资料;
3.开立验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工商登记;
5.刻制公章及其他所需印章;
6.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7.办理税务登记;
8.去税务部门进行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