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
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大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印度河流域出现文明,公元前2000年左右,一支南迁的雅利安人侵入印度,经过无数次战争后,他们的势力从印度河流域进入恒河流域,并大肆奴役当地的土著人。
至此,印度河流域的土著文明遭到破坏以及改变。
公元前1500年至前600年左右,《吠陀经》问世,这是印欧语系诸民族中最为古老的一部文学著作,全部是祭祀用的圣歌和祷词。
据记载,因陀罗原本是带领雅利安人入侵印度的英雄,死后成为神,其神格化可以看作是吠陀诗人对于权利的一种附会。
与它相关的注解文献有《梵书》。
吠陀神话中歌颂的主神是天帝因陀罗,以及水神伐楼那、死神阎摩、风神伐由等司掌自然的大神。
种姓制度:曾在印度与南亚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体系。
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
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系、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
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
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
四是各等级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反映了古印度社会上的歧视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