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称制度是通过聘任确定。
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取得初级资格。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3.取得高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
对于初中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试授予制度,而对高级资格,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授予制度。
在实行上述授予制度后,职称不再由国家直接授予,而改为由聘任单位根据规定自行聘用任命,国家只负责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
1.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1.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
2.根据有关现金出纳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账;或者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账;
4.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5.现金日记账、明细账、总账核对,再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总账科目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是按照核算需要来设置的。
总账科目是设置总账账户的依据,明细科目是设置明细账户的依据。
总账科目是明细科目的综合,它对明细科目起控制作用。
明细科目是总账科目的详细分类,是总账科目的具体说明,它对总账科目起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