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家提倡的核心观点是仁与礼,法家则是法,势,术。
2儒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国家统治的基础是道德,上对下要仁,下对上要礼,君王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方式应是以德服人,法家则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国家的统治并不是要靠人人都做好事,而是人人都遵纪守法,不做坏事。
3.儒家给人以温和,亲民的感觉,而法家则给人以刻薄寡恩的感觉。
4.儒家实质上是维护既得利益者,社会底层应自觉接受既得利益阶层的统治,而法家思想却只维护君王的绝对统治。
5.综上所述,这就是法家和儒家的提倡观点。
《韩非子》: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
君无见其所欲。
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
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商君书》: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
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
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
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主张以法治国。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及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