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爱丁堡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853年,是世界上第一个会计职业团体,其宗旨是为了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社会公共权益,提高会计师的准入标准和社会声誉。
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评是在专业综合六科都通过之后才能报考。
注册会计师报考阶段:第一阶段属于专业阶段,设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属于综合阶段,设立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科,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也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分为试卷一、试卷二。
试卷一和试卷二考试时间均为
3.5小时。
考生只有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
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
1.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3.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4.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5.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7.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8.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9.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