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四六级改革之后,报道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不设及格线。
一般来说,作为社会默认的标准和各学校自行规定的合格线一般都是425分。
1987年底开始第一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1989年1月开始第一次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英语四六级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英语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测评服务。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主办,分为四级考试和六级考试,每年各举行两次,分别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进行。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
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
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自1986年末开始筹备,1987年正式实施。
英语四、六级考试目的是推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提高我国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服务。
国家教育部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设计、组织、管理与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