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的忠实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如下:
1.《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这为婚内婚内忠诚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2.该约定的实质内容不与强行法冲突,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
3.问题仅在于:现行法律对此特殊形式损害赔偿权利的行驶,明确规定了以离婚为条件;
4.夫妻间之不忠,在法理上属于损害赔偿的一种特殊形式;
5.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约定引发的纠纷,不同法院处理结果也有所不同。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有权,婚姻是男方与女方两个人的,在婚姻期间如果女方怀上了孩子,但双方没有能力给于孩子一个好的环境时,男方有权利劝阻女方终止妊娠,但不应强制性的违背女方意愿,应该双方心平气和的商讨,最终得到一个令男女双方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