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宋朝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字会之。
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遗臭万年。
宋徽宗政和五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
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
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岳飞死于赵构之手,主要原因如下:
1.岳飞拥兵自重,惹怒皇帝北宋建立的时候,赵匡胤就杯酒释兵权,在军队搞三权分立,目的就是防止“陈桥兵变”的再度发生,防止武将拥兵自重、割据一方;
2.岳飞干涉国政,震怒皇帝岳飞一心想要收复北方,还要迎回钦徽二帝,以建立大功业。
赵构虽口口声声说要雪耻等等,但其显然并不想迎回二帝;
3.岳飞违抗皇命,激怒皇帝赵构在没当上皇帝之前就与金人打交道,知道金人军事上的厉害。
在北宋灭亡之际,他一直往南逃,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
4.岳飞干预立储,触怒皇帝历来皇家立储之事非同小可,外臣不能随便干预。
可惜岳飞心太急,本来为国着想,孰料正中赵构的隐疾,皇帝岂能饶他;
5.岳飞军事治理,地方不满,皇帝疑心岳飞要打仗,就需要后勤支援,而国库并不是唯一的来源,地方上也要支援。
岳飞位高权重,在军情紧急之下,难免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当然会受到地方官的弹劾。
秦桧是江宁人,即今江苏南京人。
秦桧,字会之,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秦桧生平事迹:政和五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
靖康二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宋高宗建炎四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
开禧二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