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数,又称素数。
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不包括0)整除的数。
如:2、3、5、7、11等。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比如:4、6、8、10、12等。
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一的自然数中,除了一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数称为质数。
合数又名合成数,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正整数:
1.是两个大于一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某大于一而小于自身的因数;
3.拥有至少三个因数;
4.不是一也不是素数;
5.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最小公倍数: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倍数叫做它们的公倍数,其中除零以外最小的一个公倍数就叫做这几个整数的最小公倍数。
最大公倍数:与最小公倍数相对应的概念是最大公约数。
质数:又称素数,有无限个。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如:3;5;7;9。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如:4;6;8;10。
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